农业农村部答网民关于“村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管理问题”的留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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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山东省的网民张**(手机尾号8622)、黑龙江省的网民谷**(手机尾号9455)反映,“本村负债超百万元”,村集体资产长期缺乏有效管理,应收房租、地租等去向不明。建议“把村集体‘三资清理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”,有效维护村民利益。

农业农村部收到中国政府网转去的网民留言后,认真研究办理,作出如下答复:

2022年,农业农村部、中央组织部、财政部、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,进一步核查集体资产数量、产权归属、台账建立、制度建设等基础信息,及时整治集体资产登记有遗漏、被侵占、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。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,实时掌握集体资产动态变化情况,推进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信息化。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实事求是、量力而行,不得下指标、定任务,确保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规模。

2023年4月,农业农村部印发《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》,要求聚焦资产资源管理、经济合同管理、债权债务管理、工程项目管理、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键环节,通过排查清理一批、严肃查处一批、规范指导一批、示范引领一批,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。重点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管理。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、挪用、截留、私分集体资产行为。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,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。对超长期、超低价、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的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,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。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、租赁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“垄断包”、“人情包”、“权力包”现象。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,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、修建道路、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。

农业农村部答网民关于“村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管理问题”的留言

(来源: 中国政府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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